maozi04032049 2011-8-8 15:45
"煎鱼有诀窍,先大火快速的把鱼皮和表层的肉质煎熟,然后用小火再慢慢的煎几分钟。尤其是鱼比较大的时候。这样才不会煎的外面糊了,里面还没断生。"看来楼主对煎鱼理解很透,非常感谢,学到了!
08w2123456 2011-8-8 15:58
图片为啥看不见啊。不知道样式好不好看啊?
II9876541230 2011-8-8 16:06
个人感觉鲫鱼一般不红烧(鲤鱼红烧),鲫鱼一般炖汤,鲜美且营养丰富。
陆小果 2011-8-9 09:36
做法看着稍稍有些复杂,不过因为自己很爱吃鱼,所以一定要试着做做
9059446 2011-8-10 08:19
原来煎鱼之前要站上淀粉啊,怪不得我每次都会把鱼皮煎破呢,又学了一招,谢谢分享
li013 2011-8-10 10:35
好厨艺额,看你的成品那么好看。我就不会红烧,一般都是炖汤。
li7788321 2011-8-10 10:43
楼组图片貌似挂了,欣赏不到你做的菜色了,真遗憾那,还是喜欢糖醋鱼,酸酸甜甜听可口的
onetwo123 2011-8-11 13:12
色香味俱全,楼主下了功夫,想的我都流口水了,回家试试
nmmzjdw11 2011-8-11 15:00
我们这边一般钓的野鲫鱼都是煮汤喝的,最多放点盐就很鲜了。
hahaer110 2011-8-11 15:02
兄弟 你的外链 这月以及用完 抑或是我这边的原因 老出问题
yuda19840631 2011-8-1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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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3721 2011-8-11 19:29
这种小鲫鱼最好吃了,一股淡淡的香味,没有腥气,没有鱼刺,再来口生啤.......人生不过如此!
kohanhui 2011-8-11 22:54
对我来说,煎鱼是个难点,不是太焦就是把鱼片弄掉了,看了才知道在煎鱼以前还要做不少功夫。
611and675 2011-8-12 01:16
红烧鱼要想好吃,关键是有好吃的酱,再加上辣椒酱特别美味。不过杀鱼要有一定水平。
马禹定 2011-8-12 01:31
开票热线13699880627李SQQ:1311064889 发票知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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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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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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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那个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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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9vg*AG&vLV]6i0_H
三、发票的印制"Kh1Ceng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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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票监制章l(vMO/n6Sq.b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1U@}j8T
五、发票换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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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不定期换版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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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票的领购$VFBIEF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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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emp i7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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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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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票的开具 _H.T0j7I_L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wIxe#hd:X4_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z*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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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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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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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Mo:\j3K6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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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w]nluK&f
7.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但对消费者索要的,一定要按规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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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票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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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十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0?E$HyQE ~_
九、发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