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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二十三期杀人游戏总部

彩虹之魅 2008-9-12 01:15

希望战鱼兄不要自责  这几天网络不好  给个方面都带来了不适


我还是很看好你的敬业精神  多来几次就得心应手了

魔羯小星 2008-9-12 01:17

[quote]原帖由 [i]彩虹之魅[/i] 于 2008-9-12 01:13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703&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问题是战鱼兄在Xd的投票贴上留了言  宣布是废票  这样如果他不是想平衡比赛在计票时又把XD的票算作有效票  就不会有以后的事端了  他的心事好的  但忽略了法官的威严性  是游戏明显的失去了公平性  从而使游戏横生波 ... [/quote]
原来是这样         
竟然比你还过分

弥勒 2008-9-12 01:18

难道说法官执法有偏差,我们就可以视规则如不见吗?
难道足球场上,裁判误判,守门员就可以出禁区去手拿球吗?

魔羯小星 2008-9-12 01:19

[quote]原帖由 [i]弥勒[/i] 于 2008-9-12 01:14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718&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规矩不是一层不变的,法官执法也必然有人为影响。
但是玩家要控制自己,在法官划的圈子里玩。
这才是重要滴哦 [/quote]
杀手方的心情我能理解
不过方式有些激烈
我上次的抗议是在QQ上和彩虹提出的
结果也是令人满意的

彩虹之魅 2008-9-12 01:19

看来大家对规则  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了
关于时间问题,是以法官的时间来衡量的  只要法官没宣布游戏就没有结束  这也是法官的威严性  这不存在争议

彩虹之魅 2008-9-12 01:21

[quote]原帖由 [i]弥勒[/i] 于 2008-9-12 01:18 发表 [url=http://69.4.239.188/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814&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88/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难道说法官执法有偏差,我们就可以视规则如不见吗?
难道足球场上,裁判误判,守门员就可以出禁区去手拿球吗? [/quote]
请指出后来又有谁违规了  我没看出来

魔羯小星 2008-9-12 01:21

[quote]原帖由 [i]彩虹之魅[/i] 于 2008-9-12 01:19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840&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来大家对规则  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了
关于时间问题,是以法官的时间来衡量的  只要法官没宣布游戏就没有结束  这也是法官的威严性  这不存在争议 [/quote]
这个我同意   

非得多加几个字

魔羯小星 2008-9-12 01:23

彩虹也是杀手?                    
怎么没玩自杀?

弥勒 2008-9-12 01:23

[quote]原帖由 [i]彩虹之魅[/i] 于 2008-9-12 01:19 发表 [url=http://69.4.239.188/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840&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88/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来大家对规则  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了
关于时间问题,是以法官的时间来衡量的  只要法官没宣布游戏就没有结束  这也是法官的威严性  这不存在争议 [/quote]

这事情和时间有什么关系?
貌似一点关系都没有,呵呵!

彩虹之魅 2008-9-12 01:25

[quote]原帖由 [i]魔羯小星[/i] 于 2008-9-12 01:23 发表 [url=http://69.4.239.188/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928&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88/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彩虹也是杀手?                    
怎么没玩自杀? [/quote]
有你在我没敢玩 o(∩_∩)o...哈哈

弥勒 2008-9-12 01:26

到现在和尚也不知道,XD的票怎么就应该是废票。
和尚没看出来,法官也没判。
希望没根据的话,大家还是不要说

魔羯小星 2008-9-12 01:26

睡觉去了,明天还要看着乙组

你们也别太晚了
现在的话题是没有结论的
没营养得很
还是早点歇了吧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8-9-12 01:28

[quote]原帖由 [i]魔羯小星[/i] 于 2008-9-12 01:14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716&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和尚指的是现场的发言 [/quote]
看来我真的很傻!

是看不到嘛!

魔羯小星 2008-9-12 01:29

[quote]原帖由 [i]彩虹之魅[/i] 于 2008-9-12 01:25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1983&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你在我没敢玩 o(∩_∩)o...哈哈 [/quote]
我倒是想了一下         
我是掌握不好
你要是玩
我是不会捅破的
打算偷艺了的

魔羯小星 2008-9-12 01:30

[quote]原帖由 [i]西风吹梦度关河[/i] 于 2008-9-12 01:28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2060&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来我真的很傻!

是看不到嘛! [/quote]
你应该是精虫上脑
还是割了吧
反正你有葵花宝点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8-9-12 01:31

[quote]原帖由 [i]魔羯小星[/i] 于 2008-9-12 01:30 发表 [url=http://69.4.239.12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2109&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2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应该是精虫上脑
还是割了吧
反正你有葵花宝点 [/quote]
无奈!

无语......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8-9-12 01:36

:cry

怎么只有我没奖金啊!

都已经割了!多少得补偿点吧!

彩虹之魅 2008-9-12 01:47

[quote]原帖由 [i]弥勒[/i] 于 2008-9-12 01:26 发表 [url=http://69.4.239.188/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2006&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88/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到现在和尚也不知道,XD的票怎么就应该是废票。
和尚没看出来,法官也没判。
希望没根据的话,大家还是不要说 [/quote]
本来可以不算废票的  没有明显的错误但法官的留言以说了就是绝对的  以前也有过严格投票格式的时候  M他们都经历过   按那个时候的说法 XD的票就是废票  但后来大家有都去玩投票格式了  还有一期允许改票结果后期纷纷改票  给法官也带来不少的麻烦

弥勒 2008-9-12 02:20

[quote]原帖由 [i]彩虹之魅[/i] 于 2008-9-12 01:47 发表 [url=http://69.4.239.188/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362508&ptid=1356017][img]http://69.4.239.188/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本来可以不算废票的  没有明显的错误但法官的留言以说了就是绝对的  以前也有过严格投票格式的时候  M他们都经历过   按那个时候的说法 XD的票就是废票  但后来大家有都去玩投票格式了  还有一期允许改票结果后期纷 ... [/quote]

法官怎么判,我们怎么玩就是。
在牛的律师,也是律师,游戏还要听法官吧?
在怎么玩,不能直接破坏规则,PK投票期间留言吧?

弥勒 2008-9-12 04:11

由于23期甲组游戏结束后,一些言论影响了和尚的声誉,和尚必须澄清。
请版主至少保留48小时。


一个关键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导致23期甲组游戏夭折?
和尚的答案是:杀手团队藐视法官、无视规则,在PK投票期间发言,直接导致游戏夭折。


一个可能的疑问:为什么和尚在PK辩论时间结束后,连发三贴,没有违反规则?
和尚的答案是:
第一:之前,法官PM和尚,允许有5分钟网络延迟。和尚的辩论贴,没有超出时限。
第二:和尚的发言内容,是用来辩论的,用来争取票数的。只要和尚没有污言秽语,没有用法官的PM做证据,没有说违反游戏规则的话,和尚说什么都可以。都是合理的。和尚忽悠什么,是和尚的策略自由。所以,[color=Sienna]和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color]。


一个和尚不满的事情:游戏结束后,很多人说什么第一轮XD的票是废票,和尚早该死。好像游戏夭折是和尚没死造成的!是XD投票造成!
对此,和尚只说一句:和尚没看到废票,法官也没有判,请你们说话拿出证据来。帖子删除了,用语言表达总会吧?
关于XD的投票,和尚没有和法官说过任何一句话,也没有PM过法官。[color=Sienna]法官怎么说,和尚就怎么玩。[/color]
关于立刻计划的投票,法官PM和尚后,和尚也接受了。[color=Sienna]法官怎么说,和尚就怎么玩。[/color]而且,[color=DarkOrange]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玩。[/color]


玩游戏,玩点手段是必然的。
可是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玩,要在法官认可的范畴内玩。
[color=Red]你们在杀手落后的情况下,直接玩过界,把法官玩下课,就过分了。[/color]
结束之后,还指名道姓的拿和尚说事儿,就更过分了。

望好自为之,别总认为自己比法官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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