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8 11:56

近来阅读《兵器》杂志,文章报道了关于俄罗斯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及30枚“暴风雪”鱼雷以及绝密图纸的走私案件。多名官员牵涉其中,塔吉克斯坦则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而购买国则是“某国”。看了之后不禁会心一笑,这本杂志在牵扯到某些敏感问题时都会用“某国”来代替中国。文章中为“某国”进行了一番委婉的申辩,最后表态“这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所谓好汉做事好汉当,既然和我们没关系,有何必藏头露尾地用“某国”的称谓呢?这不是摆明了做贼心虚么?
想到这里又不禁想起09年2、3月间俄罗斯破获的那起“废弃的军火”案件,也是称某国出1800万美元贿赂俄基地官员,妄图将30枚反潜导弹和200枚航空炸弹偷运处境。事败后,面对俄罗斯上下的一片指责,我们又是从容以对。驻俄罗斯武官不屑地称:“真是奇怪,这两种武器我们都有,还用的着走私?”而实际上俄罗斯被破获的“案件”相比于成功偷运处境的武器的仅仅是九牛一毛。
实际上,中国对俄罗斯军火的设计剽窃乃至复制可谓历史悠久。早期大量的引进和仿制苏联武器的时候我们还能够义正言辞地号称这是“社会主义世界共有的财富”,但是今天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军队建设独立化趋势,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思维则是万万要不得了,虽然我们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那仅仅是“变之以皮肉”,根本没有“动之以筋骨”,因此也不会有突破性的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的军工发展进入了飞跃期,但是我们却不得不重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飞跃是建立在以俄罗斯武器为踏板的基础之上的。比如2001年中国引进苏30MK战机后,根据协议同时引进了X-29激光/电视制导战术空对地导弹,进而又引进了相关的攻击引导吊舱。而之后没过几年,中国就成功的研制出“雷霆“系列制导炸弹和相关吊舱设备,速度之快令人瞠目。
除此以外,俄罗斯卖给中国苏-27SK后,中国就出现了“高仿”的歼-11B(每次看到对比图就想笑,还真是一摸一样)。中国马上要为航空母舰打造的舰载机部队还没有着落,因此最快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引进俄罗斯的苏33来仿制(俄罗斯为此非常担心,害怕出口后中国会又会高仿,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因为我们一定会的)。而我们虽然有心在俄罗斯技术之上打造属于自己的新型飞机,但是由于经验有限,结果往往都很不理想(最典型的就是发动机,仿制了这么多年还是要靠进口,当年为之一振的所谓“中国心”也只能装在教练机这样的轻型飞机上)。
其他案例还有:
中国红旗-9防空导弹抄袭俄罗斯的S-300。
中国的AR1A火箭炮抄袭俄罗斯“龙卷风”火箭炮。
中国的元级常规潜艇抄袭俄罗斯基洛级潜艇(人家号称“海洋黑洞”,我们的还是蹩脚的仿品)。
坦克,不说了……
国庆节上,这样那样的国产导弹让人眼花缭乱,但是能号称国家精锐力量的部队,使用的大多还是俄制武器,咱们就那么不自信吗?
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一文中生动地刻画了孔乙己被别人指责偷书时的窘态:所谓“窃书”不能算偷,而中国现在又与其何其相似!只希望我们能够有朝一日不再仰人鼻息,能够堂堂正正的对外国人说:“所有这些先进的武器,百分百都是MAD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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